歐盟上週初步認定 TikTok 違反了《數位服務法》,理由是該平台的設計具有「成癮性」。
(新聞連結)

「成癮性」包括了:
・無限滑動
・自動播放
・推播通知
・個人化推薦(演算法)


歐盟認為上述設計激發了人們持續滑動的衝動,導致使用者的大腦進入一種類似「自動導航」的無意識狀態,可能會對用戶的身心健康構成風險,特別是未成年人和弱勢成年人。

因此要求 TikTok 需要調整這些核心要素,包括逐步禁用這些容易上癮的功能、引入具實質效果的螢幕時間休息機制,以及調整推薦系統。

若最終裁定違規,最高可處以 TikTok 全球年營業額 6% 罰款,以 2024 年 230 億美元來算,大概是 14 億美元。

#心得

看完之後,我自己私心覺得歐盟某種程度上是想太多也管太多。

TikTok 的成癮,除了上述這些「機制」外,更重要的是「#內容本身進化」了。

平台上的創作者們早就知道觀眾追求重點、速食資訊、以及短時間刺激多巴胺的需求,平台只是讓這些內容被更順、更快、更無摩擦地呈現在觀眾眼中。

換句話說,TikTok 是放大了原本就存在的人性。

因此我認為這件事是不可逆的,就算把這些機制改掉,也不會消弭成癮性,用戶只會找其他替代品來滿足其需求而已。

這就跟遊戲一樣。

我相信有很多玩家願意每天花上幾個鐘頭只為了通關一張迷宮、練成一招秘密招式、享受一段精彩劇情,為的就是當那個十里坡劍神;
但同時也有很多玩家追求的是角色等級的飆速提升、遊戲數值的膨脹碾壓、隨開即拿的資源回饋、抽卡帶來的瞬間爽感、養妹子後宮的奇幻旅程(?)。

如果把後者一概定義為「成癮設計」而要求改善,那某種程度上是在限制創作與產品設計的方向。

因此歐盟這次的出手,其實也透露出另一件更值得注意的事情,就是他們真正想限制的,可能不是 TikTok,而是整個「#注意力獲取」的設計方式。

可預見未來「消費提醒」、「長時間或連續觀看提示」、「未成年認證」、「強制休息機制」等議題可能會越來越常被提出討論。

而且也不止 TikTok 需要注意,Meta 的 Reels、YouTube 的 Shorts,甚至是遊戲的防沈迷政策應該都是被關注的重點。

不管是短影音或是遊戲,在合法合規下,想辦法好玩、好看、好用,這是開發者的責任;至於產品能不能留下來,最終仍然會由市場決定。

只是未來的產品,可能不只由市場決定,也開始有公部門權力參與其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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