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週 #探討遊戲業假廣告 發布後其實有正反兩面的留言,
只要是理性討論我都歡迎且給予尊重,
但我仍 #完全不認同 假廣告這行為的存在。
而其中有一篇不知道為什麼被臉書自動隱藏起來,
我週末才看到,
看到後也一陣傻眼,
就分享出來直接回應,
但我不想公審任何人,
所以僅就文字去回應,
希望大家也不用去翻。
留言中提到假廣告是以新奇創意吸引注意,
但是,
這句話完全是錯誤的,
偷圖、造假什麼時候被認定為所謂的「新奇創意」?
而且誇張廣告、擦邊廣告跟假廣告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,
拿前者的數據來合理化假廣告的行為根本就是邏輯死亡。
最後甚至說在遊戲沒有核心競爭力的情況,不使用這種最優解反而奇怪。
這個結論真令人難以苟同。
產品沒競爭力那就加強產品品質阿!為什麼結論是可以用假廣告騙人?
再者,
我在文章已經強調過,
營收之所以會那麼高,
#完全是玩家自行遊戲體驗後的結果,
因此我不認為遊戲本身品質有問題,
只是不能用這種粗劣無恥的手法來騙下載,
而不願意用真正「新奇創意」的行銷來吸引受眾目光買量。
以前新品上市時,
我們光想遊戲主標就可以在白板上寫滿了上百個提案,
然後花上整整一天的時間大家就在會議室內一直討論,
後續的行銷操作就更不用說,
又要思考定位、還要確認主軸、考慮曝光的內容、整個營銷節奏安排等等。
然後現在這種事情假廣告通通不用做了,
反正偷素材、偷影片、偷圖片就好,
設計要做的就是想辦法把偷來的 LOGO 蓋掉,
然後文案造假唬爛也沒關係,
只要能想辦法騙到 CPI 夠低就是這次的團隊考績。
這作法對競競業業在做事的遊戲團隊來說情何以堪?
如果連這麼反常都當作正常在看,
那真得就太太太太太誇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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